个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时间:280次浏览2019.07.22提问

个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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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231知道平台可亲可爱的瞪眼的瞎鱼。网友在280次浏览2019.07.22提问提了关于税务会计所得税相关的问题,他的提问介绍个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税务会计所得税希望大家能够帮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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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用户8***82020.11.13回答个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在祖母还有4个女儿在世的情况下应该由4个女儿分摊老人的赡养费,3个孙子赡养是不享受个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

第2个回答

匿名用户2020.11.09回答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第十六条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第3个回答

foolish2019.07.23回答不可以享受。只有在老人无子女的情况下,孙辈有证据证明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才可以享受专项扣除